经邦股权专家答疑|新三板如何规范?分公司如何做股权激励?
 
客户疑问:
合伙公司新三板不允许,新三板应如何规范?总部下边设置的分公司,应如何做股权激励?
 
 
经邦资深合伙人——郭彦虎老师解答
      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设立持股公司
      这位企业家您好!现在明文规定,新三板做持股公司,实际是不允许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来设立子公司的。公司在报新三板之前做股权布局,设立持股公司是比较容易的,但是报了三板之后就受到很多的限制。目前很多上新三板的企业在做股权激励的时候很少有持股公司,但是实际上还有一种可能来设置持股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让老股东把股权转让到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一个持股公司,这种方式在理论上是可以实现的,但是从目前研究的新三板的案例还没有看到先例。

      虚拟股权是跟公司的利润中心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分公司如何做股权激励?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股权是跟公司联系在一起的,本质上是跟公司的利润中心联系在一起的。有些非盈利性的机构实质上不是公司的概念,是不能做股权激励的,一般意义上如果是实股的话,才有股权的概念,才是真正的公司。如果做实股的股权激励,可以在公司做实股的关联的股权激励,如果是做虚拟股的股权激励的话,就需要利润中心,这个股权是虚拟的股权,而不是实股,需要把利益的主体转化,这个股权本质上是利润中心的概念。
 
 
 
经邦股权激励专家介绍
郭彦虎老师简介
经邦股权激励咨询专家郭彦虎老师
资深战略管理和股权激励专家    
经邦咨询合伙人,项目总监
10余年企业管理咨询经验,提出公司战略发展、 创新治理、股权激励三位一体的企业顶层设计理 论模型,主要专注于企业战略导向的长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8年大型企业管理实践经验,曾在知名外资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
曾为50余家企业提供过股权激励、战略规划、组织管控及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咨询项目:
辽宁成大股份、伊电控股集团、安徽顺达集团、河南威佳汽车贸易集团、山东禹王集团、新疆轻工设计院、宝利根(成都)精密模塑、西藏奇正藏药股份、吉林华微电子、安徽皖新传媒、上海大众联合集团、上海富春集团、浙江大东吴集团、浙江能源集团、浙江铁路投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