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邦咨询股权激励专家答疑|业务关联但相对独立的两个公司如何做股权激励?
客户疑问:
我有个公司是06年成立的,16年又成立了一个新的公司,我想把以前的公司变为销售型的公司,然后把这个新成立的公司变为一个制造型的公司,两个公司是剥离的,请问这个股权激励应该怎么去做?
  
经邦资深合伙人—郭彦虎老师解答
 这位企业家您好!做股权激励的时候首先要明确股权的价值来自于哪里,在一个公司要看到一个完整的业务利润中心,或者独立单元的利润中心,有一个独立完整的利润中心的时候才能谈到股权的概念。
 其次,要把利润中心,业务主体定义清楚,要明白是做哪个公司的股权激励,或者哪个利润中心的股权激励,股权是谁的股权,价值来自于哪里,定义清楚这些才可以做股权激励。
 实际上刚才这个企业家的核心问题我认为关键是要定义你的利润中心的问题,你是把两个公司做一个整体的利润中心来定义,还是把业务的两个价值链分成两个利润中心来定义,其次才是做什么样的股权激励的问题。
 你的老公司是做销售的,新公司是做制造的,实际上是同一个产品和业务的不同的价值环节,如果要做股权激励首先你需要对你的利润中心有一个定位,如果你的销售和制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是一个整体的业务单元或者整体的利润中心,不太好拆分的话,就把两个公司整体做个利润中心来做股权激励。
 但是也可以把销售作为一个利润中心,把制造作为一个独立的利润中心,这样就把两个紧密相连的公司拆分成了两个利润中心,制造公司的利润来自于产品制造的成本,销售的利润来自于产品的价差。苹果公司富士康是做制造的,属于独立的利润中心,贸易公司属于另一个独立的利润中心。
 
另外,如果你的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虽然是一个利润中心,但是法人不同,做的时候需要用虚拟股做激励。
 
经邦咨询股权激励专家介绍
郭彦虎老师简介
 经邦咨询股权激励专家郭彦虎老师
资深战略管理和股权激励专家    
经邦咨询合伙人,项目总监
10余年企业管理咨询经验,提出公司战略发展、 创新治理、股权激励三位一体的企业顶层设计理 论模型,主要专注于企业战略导向的长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8年大型企业管理实践经验,曾在知名外资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
曾为50余家企业提供过股权激励、战略规划、组织管控及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咨询项目:
辽宁成大股份、伊电控股集团、安徽顺达集团、河南威佳汽车贸易集团、山东禹王集团、新疆轻工设计院、宝利根(成都)精密模塑、西藏奇正藏药股份、吉林华微电子、安徽皖新传媒、上海大众联合集团、上海富春集团、浙江大东吴集团、浙江能源集团、浙江铁路投资集团……